社团组织管理条例?
《社团组织管理条例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04年4月发布的一项行政法规,共分十二章六十七条,规定了社团组织的定义、成立、注册、组织管理、组织活动、财产管理等方面的内容。
该条例旨在保障社团组织合法权益,促进社会团体健康发展,规范社团组织的行为,加强社团组织的管理,促进社会和谐发展。
是行政法规的一种,旨在规范我国社团组织的组织形式、管理体制、活动范围和法律地位等方面。
这个条例的制定是为了促进社团组织健康发展,保障公民的社团活动权利和利益,防止社团组织违法犯罪,维护社会正常秩序。
通过制定这个法规,可以保证社团组织的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,同时也可以规范和引导社团组织的活动和行为,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。
此外,还对社团组织的登记、带头人的管理和义务、社团活动的安全和保障等方面进行具体规定,为社团组织的日常运作提供了指导和保障。
社团法人登记管理条例?
《社团法人登记管理条例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2000年4月29日发布的行政法规,旨在规范社会团体在登记管理上的行为。
该条例规定了社会团体登记申请、变更及***管理等方面的规定,以保障社会团体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。
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是为了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,维护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,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,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、精神文明建设,制定的条例。
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经1998年9月25日国务院第8次常务会议通过,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0号发布;根据2016年1月13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通过,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公布的《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》修订。
中文名
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
发布日期
1998年9月25日
修改时间
2016年2月6日
实施日期
1998年10月25日
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,维护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,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,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、精神文明建设,制定本条例。
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社会团体,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,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,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。
第三条 成立社会团体,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,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。
社会团体应当具备法人条件。
对具备法人条件的,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;对不具备法人条件的,发给社会团体登记证。
经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,由登记管理机关在报刊上公告。
《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04年12月13日第343号令公布的一部行政法规,共计七章45条,于2005年1月1日起施行。
该条例主要规定了社团法人的注册登记程序和条件,社团法人组织的范围、组织形式、权利和义务,社团法人变更、裁减和解散的程序和规定,以及社团法人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等内容。
此外,条例还规定了社团法人登记机关的职责和权限,以及管理社团法人登记的相关规定。该条例为保障社团法人合法权益,规范社团法人行为提供了制度保障。